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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大

盐城:关于增强代表议案督办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2018-04-23 14:29:40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使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促进“一府两院”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做好、做实代表议案督办工作,本文围绕如何增强代表议案督办工作实效作几点探索与思考。

努力摸清三情:吃透上情、掌握下情、了解外情

吃透上情:即吃透党委的意图,吃透上级的精神,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紧贴党委中心工作提出议案、督办议案,准确理解上级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与党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通过议案督办工作推进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掌握下情:也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重视调查研究,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真正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群众中了解实情、倾听呼声、汲取智慧、听取意见,获取与议案督办工作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对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更要主动调研、抓住不放。

了解外情:即针对议案内容开展调研时,加强与其他城市的沟通联系,特别是注重学习先进地区、发达城市的经验,学习借鉴他们在议案办理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并善于将他山之石和本地实际有机结合,开拓思路,博采众长,充实自己,努力使议案办理工作保持较高的站位和视野。

二、坚持过程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全域督办

现场督办: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埋头督办”为“当面督办”。针对操作性较强、短期内易于解决的议案,可以采取现场办案的形式,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实地察看工程建设现场,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现场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案,随时跟踪掌握具体的办理过程,看到办理效果,不让议案督办工作走过场。

跟踪督办:年初布置、年底检查,关键在中间的过程督办。要长时间、全过程跟踪督办,通过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的最新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更加有效地督促承办单位抓好、抓实议案办理工作。对于需要跨年或数年才能办结、办好的疑难议案,探索由当年督办、一年督办向多年督办、持续督办延伸,推动承办单位改善议案办理工作“重当年、轻往年”的问题,避免“有条件时再办理”的议案被束之高阁。

全域督办:即全市域巡回督办,对全市各县(市、区)的议案办理工作,可以在不同督办阶段分批次“家家到”,既要看做得好的,也要看步伐落后的;对于一次督办发现办理工作不到位的县区,还可以巡回二次督办,跟踪其改进情况。

注重综合评价:对政府评价、重自我评价、请社会评价

对政府评价:现阶段,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议案办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是通过委员现场视察、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政府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还可以探索由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做得好、办理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议案办理先进单位”表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同时,建议政府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重自我评价:可以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议案建议督办考核奖励机制,如开展“议案督办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等,还可以组织督办单位相互学习交流,探讨督办工作方法,分享先进督办经验。探索从流程上对议案办理工作经验进行固化,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常委会的建议督办工作落到实处。

请社会评价:代表议案办得好不好,到不到位,关键看群众是否满意,社会评价如何。除了现有的公布提建议代表姓名、建议内容摘要和办理结果满意度,针对部分重点议案,还可探索在市主要媒体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媒体平台上,年中公开办理进度、年底公开办理成效,将人大依法督办与媒体社会舆论督办相结合,推动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全程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信息来源:山东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