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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6-03-24 11:53:47

——2016324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延边州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全州各级政府在建设“五个延边”的高度上,进一步加大了全州残疾人工作的力度,使全州残疾人工作有了新发展、新提高,广大残疾人各方面状况有了新变化、新改善。现就一年来州政府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一法一例”学习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一年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到全州发展中统筹考虑,突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地位。全州各级各部门也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大局,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确保了残疾人工作有安排、有落实。

一年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残联系统和有关部门积极强化对“一法一例”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把各项残疾人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残联积极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普法学习共计1448人次;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一法一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一法一例”手册等宣传材料11500余份;全州各级残联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宣传“一法一例”的同时,不断拓宽新领域宣传途径:州残联建立了官方公众微信平台,有效的宣传“一法一例”;图们市残联积极开展普及“一法一例”“六进”活动,即“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将“一法一例”送到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手中。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残疾人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州及各县(市)政府对关于残疾人事业经费建立了稳定的保障机制,州人民政府对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实现了同比增长,全州争取国家及省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等专项资金704.803万元及物品4862件。全州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3147.3万元。

在无障碍建设方面,坚持建设无障碍延边,去年,全州新建、改扩建盲道14000余米,缘石坡道3000余处,改造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20余处。同年,全州累计投入资金78万元,为全州13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在残疾人教育、就业方面,全州全年投入扶持金447万元,帮助857名残疾人通过多种形式就业;拓宽贴息政策,州本级新增投入89万元,为28家残疾人用工单位进行贷款贴息,助推了残疾人就业工作。新建州级扶贫(就业)基地12个。2015年度州本级投入特教专项经费219万元,珲春特教学校生均经费率先达到生均6000元标准。在扶残助困方面, 2015年末,在全省率先实施了特困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政策,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特别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延州政明电[2015]9号),州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5万元,各县(市)财政匹配285万元,共计投入专项资金360万元,以每人2400元的标准,为全州1500名特别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了一次性居家护理贴。珲春市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了6000平方米的残联综合楼;州残联新增投入30.5万元,实施了“扶残助学金”、“启航助学”工程。州残联积极筹建我省残联系统第一家基层慈善组织——吉林省残疾人基金会延边分会,共筹集资金22万元,用于我州残疾人事业。为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募集,开辟了新的渠道

三、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的残疾人工作机制

目前,全州各级残联配备工作人员编制共150,其中残疾人干部14人。建立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现全州66个乡镇、22个街道建立残疾人联合会,231个社区和1081个村组织了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了专职委员,基本形成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各级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注重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康复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有计划的开展康复教师培训工作,注重骨干教师的培养;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互助关爱助残工程”,组织开展了全州社区康复协调员网上知识培训,共培训327人;州残联与上海市残联签订合作协议,计划连续3年,每年为我州残联系统免费代培人员60人次;加大对残疾人特殊人才的培养力度,州残联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州残疾人人才库建设,特殊人才库共分九大类,共有376名特殊人才。州本级计划今年举办培训班,为各级残联组织提供残疾人后备人才。

推动全州志愿助残工作以逐渐步入正规化、常态化。现全州残疾人志愿者累计达21883人。近一年来,州残联、团州委、延边大学等单位和机构在志愿服务中强化联系,先后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对接会、助盲阅读、环境清理、托养中心爱心奉献等多次志愿助残活动,州残联与团州委联合开展了志愿者培训工作,全年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活动192次。

四、提高服务与保障水平,将惠残政策落到实处

残疾人服务与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年,全州积极组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72074人次,其中康复救助了1970-6岁残疾儿童;为112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免费服药救助;为262名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提供了住院医疗救助。发放各类辅助器具4131件,装配假肢矫形器60例。为适应互联网新兴发展,积极拓展新型残疾人网络服务平台。州残联组织各级残联到上海市残联参观学习互联网+服务;和龙市残联与和龙市联通公司合作建立了“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

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基本保障。全州在校残疾人儿童少年有477名,三所特教学校有343名,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34名,适龄残疾人儿童入学率为92%。资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145人。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广泛的服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2015年为2818人次残疾人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技能培训服务。筹备建成了州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成功举办了首次由州残联主导的全州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会,以此为契机建立了常态对接机制,现已对接用人单位65家,发布用工信息137条,发布求职信息266条,直接促成164人就业。

残疾人康复工作有了新进展。珲春、安图制定出台了惠残就医政策,残疾人住院常规费用可减少20%。推动社区康复站建设,各县(市)普遍建立2个以上示范性社区康复站,进一步拓展了康复服务平台,提高了康复服务效能。其中,延吉市投入100万元重扩建康复站5处,完善康复站康复训练器材。安图县城市社区康复工作有新特色;汪清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覆盖。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示范点建设工作,严格筛选并完成了5个文化进社区、5个省级残疾人文化活动示范点、1个省级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点。建立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自强健身活动示范点,建立17个,其中州级1个,县级16个。

五、强化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同心共建的残疾人事业良好局面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以残工委为主要依托,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从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需求和带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大事入手,围绕残疾人工作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多项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全州各级残工委有效的发挥相关职能,每年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并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紧紧抓住州委、州政府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机遇,积极推动落实了惠及残疾人民生的决策和项目,引领全州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敦化市政府针对残疾人项目统一上会研究讨论,为敦化市康复托养中心,安养院等残疾人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全州各级群团组织和各部门努力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和机率,目前,全州人大代表有18名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政协委员有20名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每年为州政府提出相关残疾人事业方面的建议案和提案,为州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近年来,“一法一例”在我州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1、对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重视程度依旧不够,缺乏监督机制。像城市无障碍设施就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部分县(市)惠残政策难以执行到位。全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推进依旧较难。2、全州残疾人事业仍面临人员短缺、编制混杂。州及各县(市)残联依旧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各级政府虽然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部分缓解了人员压力,但队伍流动性大,影响了事业发展。各类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不足。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缺少特教教师等,专业手语教师依旧短缺。3、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还有限。目前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水平依旧偏低,支撑较弱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全州各级政府及残工委近期将采取一些措施努力进行改进:一是在进一步加强“一法一例”宣传的同时,探索和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残工委对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和考核;二是积极落实中央及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理顺残联系统的编制管理和职能定位。目前全州各级残联实行参公管理的事宜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和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研究探索政府领导、教育、卫生、残联、医保等资源共享,合力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工作模式。

今后的工作中,全州残疾人工作将继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以残疾人小康为目标,以改善残疾人民生为重点,精准扶贫,精准服务,全面营造残健相融的和谐社会环境,为早日实现残疾人小康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