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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4-13 09:59:32

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州委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旅游兴州、扩大开放、改善民生等为重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使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谱写新时代延边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1、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立法先行,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新时代延边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科学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州委批转的五年立法规划,在广泛征集、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研究制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请州委批准后,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3、推进旅游兴州战略实施。围绕全面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组织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在强化监管、政策引领、产业支撑、资源整合、机制完善、凝聚共识等方面,充分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为充分发掘旅游资源,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渤海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全面推动民族文化繁荣振兴。

4、维护市场经济发展。为进一步适应安全生产发展新形势和执法工作新需要,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地方性法规)。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

5、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延边黄牛产业发展,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系统完善科技、资金、人代、项目保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长白松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工作,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要求,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

6、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立法事项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化推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加大对立法联系点的立法宣传的业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健全人大立法主导、公众广泛参与和代表发挥作用相结合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不断拓展民主参与方式和渠道,有效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民意覆盖面。充分发挥立法咨询员作用,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精细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7、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建立法规常态化清理制度,按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采取集中修改和单个修改等方式,清理与上位法规定抵触、不符合国家政策、不适应我州改革发展稳定要求的法规,保障我州地方立法和民族立法服务民生、助力改革、促进发展。

二、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促进和保障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8、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州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有效推动立法和监督同位发力、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取得监督实效。

9、推动经济优质高效发展。深入推动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听取和审议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继续围绕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增长的总体要求,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围绕延边黄牛产业,开展我州黄牛产业林牧合作调查。重视人参产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落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我州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对全州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全面摸清并掌握全州财政现状,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对全州8个县(市)财政状况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延边州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并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10、强化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州本级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州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

11、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在全州范围内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任职人员宪法宣誓工作。深入组织学习和宣传监察法,进一步探索对监察工作的监督方式和方法。听取和审议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不断促进公安机关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查。促进中央和省、州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组织代表对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视察。

12、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13、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对美丽乡村建设和休闲观光农业开展调研,围绕总体目标和要求,查找我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难点和短板,提出针对性意见。

14、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视察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提高城乡建设品质,调研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和城市管理工作。关注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对延边足球运动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满足朝鲜族群众生产和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对我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情况开展调研。在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关于落实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突出质量导向、问题导向、成效导向,对全州人口状况开展调研。

15、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建设美丽延边,在持续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基础上,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和审议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6、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市)备案审查指导,突出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强化审查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备案审查的实效性。

17、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信访事项,做好接访办信工作和重要会事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异常访,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信访秩序平稳。积极研究新时期信访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的服务常委会各项工作。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全州民主法治建设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8、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州人民的意志,并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自觉行动。

19、制定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程序和工作要求,增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形成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衔接配套的运行体系。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20、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人事变动情况。严格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使省、州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修订延边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依法做好“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人员任免工作。

21、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掌握代表变动情况,认真准备有关材料,为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做好基础性工作。

五、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延边绿色转型发展凝聚力量

22、重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及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建议办理情况检查。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全面抓好“一交办五必须三见面”制度落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议。把代表建议办理与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

23、切实保障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范围,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州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推动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常态化。做好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4、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制定出台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州人大代表安排意见,推进联系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推进代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活动,畅通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渠道,更好的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25、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代表请假制度,适时通报代表大会出席情况。按照代表法等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全方位提高人大代表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水平。

六、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提高宣传和对外交往工作实效

26、加大新形势下人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的宣传,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精心组织“三会”报道,拓展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为新闻媒体充分报道人大工作搭建平台、提供便利。不断提升《延边人大》杂志、《延边晨报(人大专版)》和“人大代表做客直播间”栏目质量,做好延边人大网站、“延边人大”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和网络日常维护工作。

27、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往工作。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密切与其他地区人大联系,巩固与友好国家地区议会、杜马的交往关系,拓展交流合作渠道,扩大交流合作领域。加强对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指导,共同推进全州人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七、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8、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州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把中央和省、州委的决策部署、“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以忠诚担当的政治自觉和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责。提请州委召开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并代州委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州人大工作的意见》,统筹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均衡、纵深发展。

29、扎实推动州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常委会党组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的要求贯穿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和人大履职各方面机关党委要完善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规范化各党支部要抓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末端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党建工作质量。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0、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模范遵守淮则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具体规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良好作风的养成,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牢记使命、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管住小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和保障州纪委驻州人大纪检组工作,使派驻纪检组能够进一步增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31、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统筹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县(乡)两级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分批次举办州及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2期,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1期,专门委员会委员培训班9期,全州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1期,参训人员近700人。重视和支持专门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提高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履职服务能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监督,探索实行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通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通报和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行为。

32、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推动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有制必依、有制必行。精心组织开展“人大机关干部大讲堂”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机关文化建设的新机制,增强机关文化建设的效果。以开展“牢记民意机关本色,提升‘三会’服务水平”创建活动为抓手,以“超前、主动、规范、高效”为标准,搞好“三会”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和保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在打赢攻坚战中体现人大机关党员价值、展示人大干部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扎实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深化改革,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把建设和谐机关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将常委会机关打造成工作和谐的模范单位、部门和谐的战斗集体、人际和谐的亲密团队。规范干部任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